立法院今(21)日三讀通過「關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其中進口次數頻繁的買家,不再適用台幣 3000 元以下免稅規定,恐影響自跨境電商平台批貨回台灣販賣的賣家。
依照現行法案,進口的快遞包裹在 3000 元限額以下就可以免收取關稅,許多人會為了逃漏關稅,將超過 3000 元的包裹拆分成好幾包,至每包 3000 元以下,這手法被稱做「化整為零」。尤其許多賣家常常在 Amazon、淘寶網等跨境電商平台大量購物批貨回來台灣賣時,都會用這種手法。
為了避免民眾逃漏稅,一年可能損失數十億的稅金,立法院 21 日三讀通過「關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其中第 48 條明訂「進口次數頻繁者」不適用 3000 元免稅。據財政部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規定,「進口次數頻繁者」為自同一寄遞地,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之郵包物品,30 日內郵寄物品 2 次以上或半年內郵寄物品 6 次以上。
也就是說,民眾從海外同一地址寄來的物品,一旦符合進口次數頻繁認定,在 3000 元以下的包裹也要繳納關稅,或許可以遏止化整為零手法。而對於其他民眾偶爾海外購物、接收來自親友的包裹,影響不大。
(科技新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