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義租稅協定去(104)年底已完成相關簽署程序,並於今年1月1日實施,15日經義大利國會表決通過,宣告台義租稅協定正式生效。義大利成為繼奧地利之後,台灣第29個生效的所得租稅協定,同時也是歐洲第14個與台灣簽署租稅協定並生效的國家。
台義租稅協定共包含30條規定,主要由所得來源國針對各類別所得提供減稅或免稅措施,藉此消除關係企業交易雙方重複課稅風險。
適用範圍為具有符合各自稅法規定之居住者,包括個人及企業。
可享有台(義)企業於另一國領域從事營業未構成「常設機構」者,營業利潤得以免稅,投資所得的股利、利息及權利金稅率上限10%,以及股份交易所得免稅等優惠。
義大利為台灣在歐洲的第5大貿易夥伴,目前在義投資台商將近60家,103年雙邊貿易總額約41億美元,僅次於德國、荷蘭、英國及法國。
外交部指出,台義租稅協定簽署將可提升台商在義國營運條件及租稅待遇、強化相互投資意願、深化雙邊實質關係,對於拓展兩國在投資、貿易往來、科技交流及稅務合作等方面均有積極正面的助益。
財政部表示,台灣與義大利未簽署租稅協定前,雙方缺乏資訊交換機制,導致義大利在民國99年起將台灣列入「租稅天堂黑名單」,對雙方交易訂定更多稅務要求,影響台義交易意願。
經本協定生效後,有助義大利將我國自黑名單中移除,並促進台灣對義出口。
(工商時報)